摘要:現在,人們漸漸開始購買壽險,當我們購買壽險填寫保單時,有一欄是保險受益人,那么保險受益人分為哪幾種?當被保險人身故時,保險金又該如何劃分呢?
18年年初,王女士為自己買了一份人壽保險,該保險的指定身故受益人是王女士的丈夫李先生。不久,王女士和李先生因感情不和離婚。19年年底,王女士因車禍不幸去世,王女士的父母在整理王女士的遺物時,發現了王女士的這份人壽保險,決定向保險公司理賠,但李先生也得知了此時,同時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,由于李先生是身故受益人,所以保險公司只能將保險金賠償給李先生,王女士的父母表示難以接受這件事。其實這是沒有及時更換保險受益人而造成的結果。
你知道保險受益人有幾種嗎?一起來看看吧。
1、第一種是指定受益人,這是最常見的一種。指定受益人就是在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中選定一人或多人成為受益人,若指定受益人,可以同時指定受益人的受益比例。假如甲指定了三個受益人乙丙丁,收益比例分別為20%、30%、50%,甲身故后可以得到賠償一百萬,這一百萬將由乙丙丁按比例分,乙得20萬、丙得30萬、丁得50萬。如果當事人對保險合同約定的受益人存在爭議,除投保人、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之外另有約定外,受益人約定為“法定”或者“法定繼承人”的,以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。
2、第二種是法定繼承人,就是按照法律規定,所有繼承人平均分得保險金。比如一名男子,他父母健在,有妻子和兩個孩子,那么他的所有繼承人就有5個,如果他身故了,保險金有100萬,那么這五個人平均每人得20萬。
圖片來源:攝圖網
我們可以看出,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的區別就是,指定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險人決定自己的保險金給誰受益,想給誰多少就可以給誰多少。如果是法律受益,那么是按照法律上遺產的劃分來劃分保險金的,在一定情況下,可能會引起糾紛。
3、第三種是未指定受益人,就是在指定受益人的情況下,該受益人出現了變故在這種情況下,可能會將變故受益人的保險金重新分配,也可能會將變故受益人的保險金作為遺產來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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